近年来,全球多国纷纷出台政策限制甚至禁止虚拟货币挖矿,我国也早在2021年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入淘汰类产业,这一举措并非偶然,而是基于能源安全、金融稳定、产业升级等多维度考量的理性抉择,虚拟货币挖矿的“野蛮生长”,正与可持续发展、经济安全等时代命题产生深刻矛盾,整治势在必行。

高耗能的“数字黑洞”:与“双碳”目标背道而驰

虚拟货币挖矿的本质是通过大量计算能力争夺记账权,从而获得新币奖励,这一过程极度依赖电力,尤其是依赖高性能计算芯片的“工作量证明”(PoW)机制,被称为“数字时代的石油消耗”,据剑桥大学替代金融研究中心数据,全球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相当于挪威全年用电量,若单独作为一个国家,其耗电量全球排名第27位,超过阿根廷、荷兰等国。

在我国,早期虚拟货币挖矿曾集中分布在能源丰富、电价低廉的地区,如内蒙古、四川、云南等,部分矿场甚至利用优惠工业电价、甚至“偷电漏电”等方式降低成本,导致能源浪费惊人,以四川为例,丰水期水电过剩时,矿场“占着茅坑不拉屎”,挤占居民用电和工业用电空间;枯水期则依赖火电,加剧碳排放,我国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而挖矿这种高耗能、低产出的产业,显然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格格不入,整治挖矿,正是为能源消耗“瘦身”,为“双碳”目标让路。

金融风险的“温床”:挑战货币主权与市场秩序

虚拟货币的“去中心化”标签,掩盖不了其背后潜藏的金融风险,挖矿产业链的投机性特征明显,容易催生资产泡沫,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挖矿收益受币价、算力、电价等多重因素影响,矿工往往“追涨杀跌”,大量资本涌入导致资源错配,一旦币价暴跌,可能引发矿场倒闭、矿工失业,甚至通过借贷链条传导至传统金融系统,威胁金融稳定。

虚拟货币交易常与洗钱、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交织,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虚拟货币的匿名性,通过挖矿、交易转移非法所得,逃避监管,我国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但挖矿的存在为相关交易提供了“土壤”,干扰正常金融秩序,甚至挑战国家货币主权,整治挖矿,是从源头上切断虚拟货币与实体经济的联系,防范金融风险“脱实向虚”。

技术瓶颈的“伪命题”:低效创新挤占公共资源

有人认为,挖矿带动了芯片设计、算力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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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等产业发展,是一种“技术进步”,但事实上,当前主流虚拟货币挖矿的技术创新已陷入“内卷化”——矿工竞争的核心不再是技术突破,而是算力比拼和成本控制,为争夺竞争优势,企业不断升级芯片、扩大矿场规模,导致高端芯片产能被挖矿挤占,而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软件等真正需要算力支持的领域却面临“芯片荒”。

比特币挖矿专用芯片(ASIC)仅适用于特定哈希算法,通用性极低,与实体经济所需的通用芯片、算力基础设施存在技术鸿沟,这种“为挖矿而挖矿”的创新,本质上是资源的低效配置,而非技术价值的真正释放,整治挖矿,是为了将有限的算力、芯片等资源,引导至服务国家战略、推动产业升级的正确轨道上。

产业升级的“绊脚石”:阻碍经济高质量发展

虚拟货币挖矿的暴利效应,容易诱使社会资本“脱实向虚”,部分企业放弃主业转型“挖矿”,甚至地方政府为短期税收默许矿场落地,忽视了实体经济的培育,这种“赚快钱”的心态,与我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背道而驰。

实体经济是国家经济的根基,而挖矿作为一种虚拟的、投机性的产业,不创造真实价值,不提升生产效率,反而可能加剧资源错配和产业空心化,只有坚决整治挖矿,才能引导资本回归实业,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整治不是“堵”,而是“疏”

整治虚拟货币挖矿,并非否定技术创新,而是要让技术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我国在区块链技术领域早已布局,并取得了显著成果——从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到区块链在供应链金融、政务服务等领域的应用,这些创新才是真正有价值、有前景的技术方向。

虚拟货币挖矿的退场,为的是让能源、金融、技术等资源,流向更可持续、更符合国家利益的领域,这是一场关乎未来的理性抉择,也是实现“双碳”目标、维护金融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数字经济时代把握主动,构建更加安全、高效、绿色的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