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营养费怎么领取?
1.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xx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
二、一次性营养费怎么计算?
生育保险中一次性营养费补助的领取: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三、无锡一次性营养费怎么领取?
1.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xx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
四、杭州生育一次性营养费怎么领?
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申领流程:
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
(1)《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注:申领流(引)产津贴的无需提供上述
(3)。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费。
五、深圳生育一次性营养费怎么领?
生育营养费是属于生育保险中的一种,要领取的话,一般是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各项材料之后,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六、无锡生育一次性营养费怎么领取?
1.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xx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
七、生育一次性营养费和生育津贴区别?
1、概念不同
生育保险是我国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提供给怀孕、分娩期间短暂中断劳动的女性劳动者的福利,主要包括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
(1)生育医疗待遇:只要是用于报销女性生育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费用、分娩手术费用、必要的药物费用、节育手术费用等。
(2)生育津贴:是在女职工怀孕休产假期间给她们提供的基本生活补贴。女职工再生育完成之后3个月内可向相关部门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
生育津贴=单位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乘产假天数。
2、区别
生育津贴和生育保险的主要区别是,生育津贴是给女职工在提供的“工资”保障她们的基本生活。生育保险则是报销生育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另外,一般情况下,生育医疗费用可以在办理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结算窗口进行报销,但生育津贴需要去相关部门申请才行。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
八、东莞市生育孩子一次性营养费多少?
据了解,东莞市的一次性营养费是按照当地的政策标准,根据孕妇的个人情况、胎儿健康状况等来确定的,一般在1000元-2000元左右。这个费用包含了孕妇在孕期需要的营养品、红枣、核桃、枸杞等辅助食品和器材。同时,还包括了孕期检查、护理和产后护理等费用。需要说明的是,具体的费用还会根据当地政策和经济发展水平进行适当调整。家庭可以在医院或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九、一次性营养费是打到社保卡吗?
是的,营养费是直接打到社保卡上的,生育津贴的话如果你产假期间公司有给你发工资,那这个津贴公司就不会给你了,如果公司在你产假期间没给你发工资,那生育津贴是要给你的。关于出院时自费的部分和产检时自费的部分我是没去报过,也不知道能不能报,
十、如何领取生育保险中一次性营养费补助?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二、营养补助:
①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②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三、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申领流程: 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 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
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