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省护理费营养费计算标准?
关于这个问题,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险政策,医院护理费和营养费的计算标准如下:
1. 护理费:每日计算标准为病床费用的10%。
2. 营养费:每日计算标准为病床费用的5%。
具体计算标准可能会因医院、病种、病情、治疗方案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具体医院的相关政策或咨询医疗保险部门。
二、营养费怎么计算?
还好
我报一个账单,工作坐标浙江,老公老家江苏徐州,女孩,第一胎。
怀孕全程产检:2000(保过胎,不保胎的话应该1000左右足足的)
营养费这些怎么算,不怀孕也吃啊,特别的算进去吧,一共1000
生孩子:剖宫产8532(包括催奶)(报销前,报销后5532,三甲医院)
待产包等初始用品:500
我是5月10号生的,5月7号开始休息,开始产假,之前都正常上班。
接下来4个月产假,基本工资。月子里,没花什么钱,正常吃喝。婆婆照顾,带小孩。
孩子生病:第一次ICU保温箱住了6天,重症医学科5天,第二次普通病房6天,报销后,一共花费12000
后全奶粉喂养,使用尿不湿,目前11个月。奶粉一共7000,米粉一共500
尿不湿:1000
玩具衣服小推车奶瓶消毒柜等七七八八的一共:2000
(我都是按浙江中上水平采购)
孩子保险:浙江本地人,孩子跟我户口,医保免费,额外补充的我买了5000一年,交10年,18年后返还8万,这个保险不能算消费,算储蓄吧
合计:32000够够的。
目前孩子由奶奶带,每个月3罐奶粉,2罐米粉,2袋拉拉裤,其它开支估计下,平均每个月开销1500。
估计到3岁,不生大病的话:45000
以后的事我也打听好了,
公办大型幼儿园:一年3500(没其他费用了),容易进。
学舞蹈:最好的,一年3000(5周岁开始)
英语这些,我老公海外工作,完全可以自己交。
估计幼儿园花费并不大,估计:13500,再就是公办实验小学。
作业辅导班:1000一年,学费书费班费这些,打听过就一年1000。
继续学舞蹈,估计小学开销4000一年,一共24000。
到小学毕业:预估:12万加小学开始每年一万生活支出,一共18万。
初中开始无法计算。
养孩子,没说突出,但吃穿住行教育也不比任何人差。
答主和丈夫收入算中产,但真心没想孩子要多出色,要多赢在起跑线上,就按一般标准培养,她若成材,我们必定支持,她若平凡,开心就好。答主和丈夫更关心自己能否成材,至于孩子,更多的是感谢她的到来,享受与她一同长大的日子。
另外答主和老公也没想过靠孩子养老,等老了,拿着退休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三、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1、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在当今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生活品质,广泛重视营养的补充的前提下,伤者的营养费对应的营养品显然不是日常生活之必须的营养品,因此对于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品应当的范围与等级,应由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
2、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3、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请法医作出鉴定确定。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四、营养费赔偿标准?
营养费需遵医嘱,也就是说医生说有才有。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被侵权人受伤住院,出院时如果医生在出院小结中写明需要加强营养,才可以要求赔偿营养费。营养费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因为各个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的标准也不一样,从一二十元到四五十元不等。
五、社保营养费领取标准?
1、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申领流程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注:申领流(引)产津贴的无需提供上述
(3)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费
2、【社保查询,五险一金查询】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待遇标准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参保满10个月不足12个月的,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0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六、西安工伤营养费标准?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西安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标准是每天20.00元。
七、营养费2021赔付标准?
一般来说,受害人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
一是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营养费一般一天20-40元。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八、长沙工伤营养费标准?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月标准1887.5元(暂定)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月标准1510元(暂定);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月标准1132.5元(暂定)。
九、人保营养费赔付标准?
就是有医疗机构意见的每天赔偿50元
十、探亲费计算标准?
第一条 探亲假范围与条件
一、凡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二、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待遇。
三、职工与父母、配偶分别居住在三地,按照每年探望一次配偶,每4年探望一次父母的规定,如果在一年内,同时探望配偶和父母的,其探亲路费,原则上分段计算,分别报销。
第二条 职工探亲往返车船费,按下列标准开支:
一、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50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48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二、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三、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按实支报销。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范围和乘坐条件,由各省、直辖市自行规定。
四、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
五、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第三条 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职工自理。
职工探亲途中连续乘长途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凭据报销。?职工探亲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如坍方道路受阻,洪水冲毁桥梁)造成交通 暂时停顿,其等待恢复期间的住宿费,可凭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和住宿费单据报销。
第四条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包括车船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在本人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职工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五条 职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以及趁便 参观、游览等项开支,均由职工自理,不得报销。